🇨🇳 中國大陸 · 特殊保護
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56號):用人單位須為超齡者參加工傷保險,2026-07-01 起
衝擊 中高
🟡 官方解釋
待生效
新增
變動內容
變動前:超齡 / 已領養老金勞動者的勞動關係與工傷保障無統一全國規範,實務爭議大(是否勞動關係、工傷能否認定各地不一)。
變動後:人社部、衛健委、應急管理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聯合令第56號,2026-07-01 起施行:用人單位應為超齡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並繳費(勞動者個人不繳);超齡者因工受傷或職業病應作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享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障另定辦法);並保障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等基本權益。
事件資訊
營運衝擊評估
| 維度 | 等級 | 依據 |
|---|---|---|
| 成本 | 中 | 新增為超齡 / 退休返聘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之成本;藍領密集且用超齡用工的場區累積可觀。 |
| 合規風險 | 高 | 強制為超齡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未參保 + 發生工傷將承擔賠償責任;須全面盤點超齡用工並補參保。 |
| 流程系統 | 中 | HR 須識別超齡 / 已領養老金在職人員、開立工傷參保、調整用工與商保配置。 |
| 人力結構 | 中 | 影響超齡 / 退休返聘用工政策;Foxconn 各場區普遍有超齡在職者。 |
| 時效 | 高 | 2026-07-01 即將生效,須於生效前完成超齡用工盤點與工傷參保安排。 |
應對動作
1 待指派
| 動作 | 負責 | 期限 | 狀態 |
|---|---|---|---|
| 各場區盤點超齡 / 已領養老金在職人員,於 2026-07-01 前完成工傷保險參保;檢視超齡用工合約與商業保險配置;追蹤後續『超齡勞動者工傷保障辦法』細則 | 未指派 | 2026-07-01 | 待辦 |
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56號)
變動摘要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聯合發布《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令第56號),2026-05-10 發布、2026-07-01 施行。核心:
- 工傷保險強制參保:用人單位應為超齡勞動者(達 /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仍在職者)參加工傷保險並繳費,勞動者個人不繳。
- 工傷認定與待遇:超齡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應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享相應工傷保險待遇;超齡勞動者工傷保障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 基本權益:保障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等。
營運衝擊
高合規衝擊。長期以來超齡 / 退休返聘人員能否認定工傷、由誰負責爭議大,本規定明確由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Foxconn 各場區普遍有超齡在職者,須在生效前全面盤點並補參保,否則一旦發生工傷將直接承擔賠償。同時新增工傷保險繳費成本,並須調整超齡用工合約與商保配置。
信賴度
official 級:人社部等五部門正式令(令第56號),日期與核心義務明確;惟「超齡勞動者工傷保障具體辦法」尚待另行制定,細則待補。
待驗證
查證優先序:🔴Tier 1(2026-07-01 生效前必辦) | 自證:🟡部令官方,工傷細則辦法待頒 | 後續關注:超齡勞動者工傷保障具體辦法、各統籌地區工傷參保經辦操作細節;確認場區現行超齡用工之商業意外險與法定工傷保險如何銜接。
來源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令第56號,2026-05-10 發布,2026-07-01 施行) — mohrss.gov.cn/xxgk2020/gzk/gz/202605/t20260525_576849.html
- 規定全文轉載(用人單位為超齡者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與待遇) — shanghai.chinatax.gov.cn 轉載 202605/t480421
查證簽核 / 內容修正回報 已驗證
查證簽核
已驗證
由 local-dev 於 2026-06-18 簽核 · 依據:国务院公报 (2026年第16号)https://www.gov.cn/gongbao/2026/issue_12786/202606/content_7071610.html
內容修正回報
查證發現內容有誤?填「建議改法」→ 該區維護者套用後 commit(content_hash 變動會自動逼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