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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 · 休假與國定假日

台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制定,新增勞動節(5/1)、教師節(9/28)、光復節(10/25)、行憲紀念日(12/25)、小年夜共 4+1 天全國國定假日,2025-05-28 公布施行

衝擊 高 🟢 法條明文 已生效 新增
變動內容
變動前:國定假日散見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行政命令),勞動節僅勞工放假,教師節/光復節/行憲紀念日先前已被取消為非放假日。
變動後:提升為法律位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恢復並新增教師節(9/28)、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25)、行憲紀念日(12/25)、小年夜,並將勞動節(5/1)改為全國放假,全體勞工每年國定假日增加(對企業勞工約 +4 天)。
事件資訊
公布日2025-05-28 (2025-Q2)
生效日2025-05-28 (2025-Q2)
過渡期截止
覆核人[待指派]
營運衝擊評估
維度等級依據
成本 大型製造廠 24 小時連續生產,新增之國定假日若需出勤須依勞基法第 37/39 條加倍發給工資或安排補休;台灣數萬名基層作業員 × 每年約 +4 個國定假日,全年人事成本顯著墊高。
合規風險 勞基法第 37 條已連動「應放假之日依本條例」,未正確給假或未依法加給出勤工資即屬違法;新制 2025 下半年(教師節/光復節/行憲紀念日)即生效,須立即更新假勤主檔避免漏給。
流程系統 需更新出勤系統假日行事曆、排班表、加班費計算規則、年度工時與特休基準;跨班別/輪班製造現場排班與人力調度複雜度上升。
人力結構 對本地基層勞工為正向(休假增加);但連續生產線需以加班或補班補足產能缺口,可能加重既有人力負荷或需增補人手;外籍移工同受國定假日規範。
時效 已公布施行,2025 下半年 3 天假(9/28、10/25、12/25)立即適用,2026 全套適用;行事曆與薪資系統須在當期前完成設定,逾期即產生違法與補發風險。
應對動作
動作負責期限狀態
更新台灣廠區假勤系統與年度行事曆,納入 9/28 教師節、10/25 光復節、12/25 行憲紀念日、5/1 勞動節、小年夜為國定假日,並設定出勤加倍工資/補休規則。 台灣 出勤+payroll 待辦
重算受影響期別之國定假日出勤成本,編列年度加班/補休預算;確認輪班與連續生產線之補班排程合規。 台灣 出勤+payroll 待辦

台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 4+1 天全國國定假日

變動摘要

  • 立法院於 2025-05-09 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總統於 2025-05-28 以華總一義字第 11400053171 號令公布;第 10 條明定「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故生效日為 2025-05-28
  • 過去國定假日規範散見於行政命令層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本次提升為法律位階的「條例」。
  • 第 6 條放假節日新增/恢復:勞動節(5/1) 改為全國放假教師節(9/28)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25)行憲紀念日(12/25)小年夜(農曆除夕前一日,併入春節連假),合計「4+1」天。
  • 適用時序:2025 下半年即適用 教師節、光復節、行憲紀念日 3 天;完整一整年的新制於 2026 適用。
  • 連動效果:勞基法第 37 條之國定假日係以本條例所定之放假日為準,故私部門勞工同步適用。

營運衝擊(對 Foxconn 製造場景:成本/合規/流程/人力)

  • 成本(high):台灣大型製造廠多為連續/輪班生產。新增之國定假日若安排出勤,依勞基法第 37、39 條須加倍發給工資或給予補休。以數萬名基層作業員規模 × 每年約 +4 個對勞工而言屬新增的國定假日(勞動節原本即為勞工放假日,對勞工非淨增;教師節/光復節/行憲紀念日/小年夜為實質增加),全年人事與加班成本顯著上升。
  • 合規(high):假勤主檔與薪資規則須即時更新;2025 下半年已生效,若漏給假或未依法加給出勤工資,即違反勞基法,面臨罰鍰與補發。外籍移工亦受國定假日保障。
  • 流程(medium):須調整出勤系統年度行事曆、排班/補班表、加班費演算邏輯;連續生產線的人力調度與產能補位複雜度上升。
  • 人力(medium):對本地基層勞工為正向(休假增加);但產線需以加班/補班維持產能,恐加重現有人力負荷或需增補人手。

信賴度(statute + 為何給這級 + 哪些已驗/待驗)

  • statute:法條全文已自全國法規資料庫(pcode=D0020095)取得,正式名稱、第 6 條放假節日清單、第 10 條「自公布日施行」均已核對;總統公布日(2025-05-28)與總統令字號(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經總統府公報與中央社交叉確認;人事行政總處新聞稿確認施行配套(重行公告 114 年辦公日曆表)。
  • 已驗:法規名稱、公布日/施行日、五項新增假別、總統令字號、三讀日期(2025-05-09)。
  • 多源交叉:官方法條原文 + 總統府公報/中央社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符合 ≥2 獨立官方來源。

待驗證

  • 第 6 條之確切款項編號:已確認第 6 條為放假節日條文且含上述假別,但各假別對應之「項/款」細部編號未逐一對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款號核對(本文未引用到款號層級)。如需在 KB 引用到款號,建議再核對一次條文逐款。
  • 小年夜之放假天數計算:條文以「除夕及春節自農曆十二月末日之前一日至翌年一月三日,放假五日」整段規範,小年夜係併入春節連假計算,非獨立一日;實務上對製造業排班的淨增天數,須依各年度行事曆(人事總處公告)個案認定。
  • 其餘法條號、字號、日期均已對官方原文核對,無捏造。
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法條全文 (法務部 law.moj.gov.tw, pcode=D0020095),第6條放假節日、第10條自公布日施行
  • 總統府公報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 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 (gazette.nat.gov.tw);中央社 2025-05-28 報導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新聞稿 (dgpa.gov.tw, pid=12440):立法院通過增加 5 個國定假日,重行公告 114 年辦公日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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