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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特殊保護

跨 12 轄區比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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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參考用途 — 跨國比較僅供概覽,個案請依個別轄區法規判斷。
跨轄區對照分析

跨轄區對照 — 特殊保護

0. 一覽表

轄區 反歧視保護類別 身心障礙定額僱用 童工最低年齡 性騷擾防治法制 產假解僱保護 LGBTQ+ 保護
台灣 約 16 類(就業服務法 §5 + GEEA) 公 3% / 私 1%(67+ 人) 15 歲 GEEA §12–13 + 雇主 30+ 人須建立制度 孕期至產假/哺乳期禁止解僱 性平法涵蓋性傾向/性別認同
中國 性別/民族/殘疾/宗教/傳染病等 1.5%(各省自定) 16 歲 婦女權益保障法(2023 修訂)+ 民法典 孕期+產假+哺乳期禁止解僱 無明文保護
印度 種姓/宗教/性別/身障/HIV 等 公 4%(殘障權利法 2016);私無強制 14 歲(修正後允許家庭企業例外) POSH Act 2013(10+ 人企業) Maternity Benefit Act 保護 最高法院去罪化(§377)但無就業反歧視法
越南 性別/民族/社會出身/宗教等 無全國強制 15 歲(一般);危險行業 18 歲 勞動法典 §35 + Decree 145/2020 孕期至子女滿 12 個月禁止解僱 無明文保護
墨西哥 約 13 類(LFT §133 + CONAPRED) 無法定定額 15 歲 LFT §133 Bis + NOM-035 心理風險 產假期間禁止解僱 最高法院判例保護(無專法)
巴西 約 10 類(CF Art.7 + CLT) 2–5%(100+ 人企業,依規模分級) 16 歲(學徒 14 歲) CLT §216-A + CIPA 培訓 確認懷孕至產後 5 個月穩定期 STF 判決將恐同等同種族歧視(2019)
美國聯邦 約 7 類(Title VII + ADA + ADEA) 無定額(ADA 合理調整義務) 14 歲(非農業限時限崗) Title VII 性騷擾 PDA 懷孕歧視保護 + PWFA Bostock (2020): sex 含性取向/性別認同
美國加州 約 20+ 類(FEHA) 無定額(FEHA 合理調整) 14 歲 FEHA 明文 + SB 778 培訓(5+ 人) FEHA + PDL + CFRA 全面保護 FEHA 明文保護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
美國紐約 約 20+ 類(NYSHRL + NYCHRL) 無定額 14 歲 NYSHRL + NYCHRL 明文 NYSHRL + NYCHRL NYCHRL 明文保護
美國德州 約 7 類(同聯邦 + TCHRA) 無定額 14 歲 同聯邦 Title VII 同聯邦 PDA 依 Bostock 聯邦法
捷克 約 14 類(Anti-Discrimination Act) 4%(25+ 人)或替代履行(外包/罰金) 15 歲 Anti-Discrimination Act + Labor Code §276 孕期至產假/育嬰假結束禁止解僱 法律禁止性傾向歧視(EU 指令)
匈牙利 約 19 類(Equal Treatment Act) 5%(25+ 人)或繳交賠償金 16 歲(假期 15 歲) Equal Treatment Act + Mt. 孕期至子女 3 歲禁止解僱 法律禁止性傾向歧視(EU 指令)

1. 區域分群對照

1.1 東亞(Taiwan / China)

子議題 台灣 中國 差異度
反歧視保護範圍 約 16 類(含容貌、星座、血型等) 性別/民族/殘疾/宗教/傳染病 🔶
性騷擾防治 GEEA §12–13 + 雇主 30+ 人須建立制度 婦女權益保障法(2023 修訂)+ 民法典 🔶
身心障礙定額 公 3% / 私 1%(67+ 人) 1.5%(各省自定) 🔶
LGBTQ+ 保護 性平法涵蓋性傾向/性別認同 無明文保護 🔺
童工最低年齡 15 歲 16 歲 🔶
產假解僱保護 孕期至產假/哺乳期禁止解僱 孕期+產假+哺乳期禁止解僱 🟰
年齡歧視保護 就業服務法 §5 禁止年齡歧視 無明文年齡歧視禁止(但退休年齡有規定) 🔺

1.2 南/東南亞(India / Vietnam)

子議題 印度 越南 差異度
身心障礙定額 公 4%(殘障權利法 2016);私無強制 無全國強制 🔶
童工保護 14 歲(修正後允許家庭企業例外) 15 歲(一般);危險行業 18 歲 🔶
性騷擾 POSH Act 2013(10+ 人企業,獨立法律) 勞動法典 §35 + Decree 145/2020 🔶
種姓保護 有(SC/ST/OBC 保留制度) 無類似制度 🔺
產假解僱保護 Maternity Benefit Act 禁止解僱 孕期至子女滿 12 個月禁止解僱 🔶
LGBTQ+ 保護 §377 去罪化(2018)但無就業反歧視法 無明文保護 🟰

1.3 拉美(Mexico / Brazil)

子議題 墨西哥 巴西 差異度
反歧視法規 LFT §133 + CONAPRED(國家反歧視委員會) CF Art.7 + CLT + Lei Maria da Penha 🔶
性騷擾防治 LFT §133 Bis + NOM-035 心理風險 CLT §216-A + CIPA 培訓 🔶
身心障礙定額 無法定定額 2–5%(100+ 人企業,依規模分級) 🔺
童工 15 歲 16 歲(學徒 14 歲) 🔶
LGBTQ+ 保護 最高法院判例保護(無專法) STF 判決將恐同等同種族歧視(2019) 🟰
產假穩定期 產假期間禁止解僱 確認懷孕至產後 5 個月穩定期(最長之一) 🔶

1.4 北美(USA Federal / CA / NY / TX)

子議題 聯邦 加州 紐約 德州 差異度
保護類別數量 約 7 類 約 20+ 類 約 20+ 類(NYCHRL) 約 7 類(同聯邦) 🔺
LGBTQ+ 保護 Bostock (2020): sex 含性取向/性別認同 FEHA 明文 NYCHRL 明文 依 Bostock 聯邦法 🔶
性騷擾培訓 無聯邦強制 SB 778: 5+ 人企業每 2 年 所有雇主每年 🔺
懲罰性賠償 Title VII 有上限 FEHA 無上限 NYCHRL 無上限 Title VII 上限適用 🔺
懷孕調整 PWFA (2023) FEHA + PDL NYSHRL + NYPFL PWFA 適用 🔶
薪資歷史禁查 無聯邦規定 AB 168 禁止 州 + 市法禁止 🔺

1.5 中東歐(Czech / Hungary)

子議題 捷克 匈牙利 差異度
反歧視保護類別 約 14 類 約 19 類 🔶
身心障礙定額 4%(25+ 人)或替代履行(外包/罰金) 5%(25+ 人)或繳交賠償金 🔶
童工 15 歲 16 歲(假期 15 歲) 🟰
產假解僱保護 孕期至產假/育嬰假結束 孕期至子女 3 歲 🔶
反歧視保護類別 約 14 類 約 19 類 🔶
EU 反歧視指令 完整轉置 完整轉置 🟰

1.6 越南特殊保護補充

子議題 越南特點
產假 6 個月(180 日),社保 100% 給付
產假解僱保護 孕期至子女滿 12 個月禁止解僱
哺乳時間 每日 60 分鐘帶薪哺乳至子女 12 個月
性騷擾 勞動法典 §35 定義 + 雇主須建立防治機制
身心障礙 殘障法鼓勵僱用但無強制定額
童工 15 歲(一般);輕工作 13 歲;危險行業 18 歲
女性夜間/危險工作限制 懷孕 7 個月+以上禁止夜班及特定危險工作

1.7 墨西哥特殊保護補充

子議題 墨西哥特點
CONAPRED 國家反歧視委員會(受理歧視投訴)
NOM-035 心理社會風險預防規範(2019 年強制施行)
產假 12 週(產前 6 週 + 產後 6 週),IMSS 100%
陪產假 5 日全薪
童工 15 歲(2014 年從 14 歲提高);危險行業 18 歲
原住民保護 LFT 及憲法保護原住民勞動權利
家庭暴力假 無專門法定假日(依各州法律)

1.8 巴西特殊保護補充

子議題 巴西特點
身心障礙定額 100-200 人: 2%;201-500 人: 3%;501-1000 人: 4%;1001+ 人: 5%
孕婦穩定期 確認懷孕至產後 5 個月(含試用期 Sumula 244)
種族歧視 Lei 7.716/1989 將種族歧視列為刑事犯罪
LGBTQ+ 保護 STF 2019 年判決將恐同/跨性別歧視等同種族歧視
學徒制 14–24 歲,中大型企業須聘僱 5–15% 學徒
CIPA 培訓 所有企業須對 CIPA 成員進行性騷擾防治培訓(2022 年起)

2. 跨區域核心觀察

  • 反歧視保護類別的數量光譜:加州 FEHA 及紐約 NYCHRL 涵蓋 20+ 類保護類別(含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生殖健康決策等)為全球最廣;台灣就業服務法 §5 涵蓋約 16 類(含容貌、星座、血型等獨特類別);匈牙利 Equal Treatment Act 約 19 類;聯邦 Title VII 僅約 7 類。

  • 身心障礙定額僱用制度的有無:匈牙利(5%)、捷克(4%)、巴西(2–5%)、台灣(公 3%/私 1%)、中國(1.5%)、印度公部門(4%)均有強制定額;美國四州均無定額制度,改以 ADA 合理調整義務替代;墨西哥/越南無法定定額。

  • 童工最低年齡的全球標準:中國(16 歲)與巴西(16 歲,學徒 14 歲)最高;台灣/墨西哥/捷克(15 歲)居中;印度(14 歲)及美國四州(14 歲非農業)最低。越南對危險行業另設 18 歲門檻。

  • 產假解僱保護的強度差異:匈牙利(孕期至子女 3 歲)保護期最長;巴西(確認懷孕至產後 5 個月)及越南(孕期至子女 12 個月)次之;台灣/中國/捷克保護至產假/哺乳期結束;美國聯邦 PDA 僅禁止懷孕歧視,不提供解僱禁止。

  • LGBTQ+ 就業保護的全球進展:美國最高法院 Bostock v. Clayton County (2020) 將 Title VII 的 "sex" 擴大解釋涵蓋性取向及性別認同;台灣性平法明文保護;捷克/匈牙利依 EU 指令轉置;巴西 STF 2019 年判決將恐同視同種族歧視。中國及越南無明文保護。

  • 性騷擾防治法制的完善程度:加州要求 5+ 人企業每 2 年強制培訓、紐約要求所有雇主每年培訓,為最嚴格;台灣 GEEA 要求 30+ 人雇主建立防治制度;印度 POSH Act 2013 為獨立專法(10+ 人企業);中國 2023 年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加強雇主義務。

  • 加州/紐約的獨特保護疊加:加州透過 FEHA 的 20+ 類保護類別、無上限懲罰性賠償、強制性騷擾培訓、薪資歷史禁查(AB 168)、薪資透明揭露(SB 1162)等機制,建構了全球最複雜的職場反歧視合規環境;紐約 NYCHRL 以「寬泛解釋」標準進一步擴大保護。

  • 年齡歧視保護差異:美國 ADEA 保護 40 歲以上員工(15+ 人企業);台灣就業服務法 §5 禁止年齡歧視(無年齡下限);EU 指令 2000/78/EC 要求全面禁止年齡歧視(捷克/匈牙利已轉置);中國/印度/越南/墨西哥/巴西無專門年齡歧視保護條款。

  • 職場心理健康保護為新興趨勢:墨西哥 NOM-035(2019 年強制施行)要求雇主識別及預防職場心理社會風險因素,為 12 轄區中最系統化的心理健康規範;台灣職業安全衛生法亦涵蓋工作者身心健康保護;巴西 2024 年起將心理疾病納入職業病認定。其餘轄區多停留在一般 OSH 框架。

  • 台灣就業服務法 §5 保護類別的獨特性:台灣是全球少數將「容貌」、「星座」、「血型」列為禁止就業歧視類別的轄區,反映了台灣社會對這些非傳統歧視形式的關注。法律執行上,性別歧視及年齡歧視案件佔多數。

  • 女性夜間工作及危險工作限制的趨勢:越南禁止懷孕 7 個月以上女性夜班及特定危險工作;台灣 LSA §49 對女性夜間工作設限(但 2014 年修法放寬條件);中國勞動法 §60-§63 限制女職工從事特定危險工作;墨西哥 LFT 禁止孕婦從事危險工作。美國/捷克/匈牙利依 EU 平等原則,不對女性設額外工作限制(僅孕婦享特殊保護)。

  • 印度種姓保護制度的獨特性:印度 SC/ST/OBC 保留制度(reservation)要求公部門按種姓類別保留一定比例職位(SC 15% + ST 7.5% + OBC 27%),私部門無強制保留但有政府鼓勵。此制度為全球獨有,其他 11 轄區無基於社會階層/種姓之系統性就業保護。

  • 舉報人保護的法制完善度:加州擁有最完善的 Whistleblower 保護體系(多項州法 + PAGA);台灣勞基法 §74 保護吹哨勞工不受不利待遇;美國聯邦 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 及 SOX §806 保護上市公司員工;中國/越南/印度的舉報人保護法制較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