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 · 外籍勞工與工作許可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2025修正:僑外生延期居留2年免工作許可、世界前1,500大畢業生免2年經驗、前200大可逕申個人工作許可、配偶逕向勞動部申許可(2026-01-01起分階段施行,部分2026-06-30)
衝擊 中
🟢 法條明文
已生效
修正
變動內容
變動前:僑外生留台工作須符合月薪達 NTD 47,971 等評點制門檻並由雇主申請工作許可;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原則須具2年工作經驗(僅放寬前500大畢業生);外國專業人才配偶須另行取得工作許可。
變動後:副學士以上應屆僑外生畢業後延期居留2年期間自由工作免申請工作許可;世界大學排名前1,500名畢業生免2年工作經驗;前200名畢業生可逕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工作許可(無須雇主擔保,最長2年、不得展延);外國專業人才配偶可逕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
事件資訊
營運衝擊評估
| 維度 | 等級 | 依據 |
|---|---|---|
| 成本 | 低 | 本修正屬便利化、鬆綁措施,降低外籍白領聘僱的程序成本與時間成本,並未對雇主新增規費或安定費等直接財務負擔;對 Foxconn 而言主要是節省工作許可申辦的行政與人事成本。 |
| 合規風險 | 中 | 聘僱外籍白領的法源與許可機制改變(部分對象改為個人逕向勞動部申請、免雇主擔保;僑外生延居期間免工作許可),HR 須更新聘僱合規 SOP 與內部審核點,避免誤判仍需許可而漏辦或重複辦理;30餘項子法陸續修訂,須持續追蹤適用細節。 |
| 流程系統 | 中 | 招募與報到流程須調整:研發/工程外籍白領與僑外生的工作許可前置作業可簡化或省略,人資系統(到職、ARC、勞健保加保)的判斷邏輯與表單須對應修改;配偶可逕申許可亦影響眷屬安置作業。 |
| 人力結構 | 高 | 直接擴大 Foxconn 在台研發/工程外籍白領與僑外生的可用人才池——免2年經驗(前1,500大)與前200大逕申個人許可,大幅降低延攬國際應屆畢業生與新南向青年人才的門檻,對缺工與少子化下的高階人力佈局影響顯著。 |
| 時效 | 中 | 已公布且分階段施行(主要條文 2026-01-01、部分 2026-06-30),非未來不確定政策;雖無罰則驅動,但越早調整招募策略與聘僱 SOP 越能搶得國際人才,故對 HR 有時效性但非急迫合規截止。 |
應對動作
1 逾期
3 待指派
| 動作 | 負責 | 期限 | 狀態 |
|---|---|---|---|
| 盤點現有及規劃中的外籍白領/僑外生聘僱案,辨識哪些對象在新制下改為免工作許可或可逕向勞動部申請個人許可,更新聘僱合規 SOP 與人資系統判斷邏輯。 | 未指派 | 2026-01-01 | 待辦 |
| 結合校園徵才與新南向人才延攬策略,將『前1,500大免2年經驗』『前200大逕申個人許可』『僑外生延居免許可』納入研發/工程職缺的招募話術與 offer 流程。 | 未指派 | — | 待辦 |
| 追蹤 2026-06-30 施行之第4條第4款第4目後段、第28條、第29條及國發會/勞動部30餘項子法修訂,確認個人工作許可申請、配偶許可等實務細節落地後再定案 SOP。 | 未指派 | 2026-06-30 | 待辦 |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2025修正:僑外生延居免許可、放寬世界大學排名門檻、配偶逕申工作許可
變動摘要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攬才專法)第二次全案修正於 2025-08-29 立法院三讀通過、2025-09-24 總統公布(總統令華總一經字第11400095401號),並由行政院定分階段施行:第4條第4款第4目後段、第28條及第29條自 2026-06-30 施行,其餘條文自 2026-01-01 施行。
對 Foxconn 製造場景最相關的鬆綁重點:
- 副學士以上應屆僑外生:在我國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之畢業僑外生,畢業後延期居留 2 年期間可自由從事工作,免申請工作許可(過去須符合月薪達 NTD 47,971 等評點制門檻並由雇主代為申請許可);其學位並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
- 世界大學排名前 1,500 名畢業生:擬來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者,原則須具 2 年工作經驗;本次修法將免經驗對象由「前 500 大」放寬至前 1,500 大畢業生,有利延攬新南向等國家青年人才。
- 世界大學排名前 200 名畢業生:可逕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工作許可,無須雇主擔保,許可效期最長 2 年、不得展延。
- 外國專業人才配偶:依親居留期間之配偶可逕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工作權放寬)。
- 其他(非本案核心但同案修正):數位遊牧簽證停留由 6 個月延長至 2 年;符合條件之高薪外國專業人才連續居留 1 年得申請永久居留;非永久居留者亦可適用勞退新制等。
營運衝擊(對 Foxconn 製造場景:成本/合規/流程/人力)
- 成本(low):屬便利化、鬆綁措施,降低外籍白領聘僱的程序與時間成本,未對雇主新增規費或就業安定費等直接財務負擔。對研發/工程外籍白領與僑外生延攬,主要節省工作許可申辦的行政與人事工時。
- 合規(medium):聘僱外籍白領的法源與許可路徑改變——部分對象改為個人逕向勞動部申請、免雇主擔保;僑外生延居期間免工作許可。HR 須更新內部聘僱合規判斷點,避免誤以為仍需雇主申辦而漏辦或重複辦理。國發會/勞動部約 30 餘項子法陸續修訂,須持續追蹤適用細節。
- 流程(medium):招募與報到流程須調整。研發/工程外籍白領與僑外生的工作許可前置作業可簡化或省略,人資系統(到職、ARC、勞健保加保)的判斷邏輯與表單須對應修改;配偶逕申許可亦牽動眷屬安置流程。
- 人力(high):直接擴大 Foxconn 在台研發/工程外籍白領與僑外生的可用人才池。免 2 年經驗(前 1,500 大)與前 200 大逕申個人許可,大幅降低延攬國際應屆畢業生與新南向青年的門檻,對缺工與少子化下的高階人力佈局影響顯著。
- 急迫性(medium):已公布且分階段施行(主要 2026-01-01、部分 2026-06-30),非未來不確定政策。雖無罰則驅動,但越早把新制納入招募策略越能搶得國際人才;對 HR 有時效性但非急迫合規截止。
信賴度(statute + 為何給這級 + 哪些已驗/待驗)
評為 statute。
理由:三讀日期(2025-08-29)、公布日期與字號(2025-09-24,總統令華總一經字第11400095401號)、分階段施行條款的確切條次(第4條第4款第4目後段、第28條、第29條自 2026-06-30 施行;其餘自 2026-01-01 施行)均經多個獨立來源交叉確認——國發會官方新聞稿、行政院重要政策頁、法源法律網總統令法規新訊、理慈律所 alert。實質鬆綁內容(僑外生延居免許可、前1,500大免2年經驗、前200大逕申個人許可最長2年不得展延、配偶逕申許可)在官方與律所來源間一致。
已驗:施行日期條次、公布字號、四大鬆綁重點。
待驗:見下節(前 1,000 vs 前 1,500 之來源不一致,以及實質條文逐字條號)。
待驗證
- 「世界大學排名前 1,500 名」vs「前 1,000 名」:行政院重要政策頁面擷取到的文字為「前 1,000 名」,而國發會新聞稿、經濟日報及多數來源為「前 1,500 名」。本檔採用佔多數且為國發會官方主稿之 1,500 數字;惟兩數字並存,正式適用門檻待以勞動部審查標準子法或法條全文逐字核對後定案。
- 實質鬆綁各項對應之逐字條號:本次確認到的精確條號為「分階段施行條款」所列之第4條第4款第4目後段、第28條、第29條(屬 2026-06-30 施行批次)。各項鬆綁(僑外生延居免許可、前200大個人許可、配偶許可)分別落在哪一條哪一款,未逐字對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 pcode=A0030295)法條全文核對(該站於本次自動擷取時回傳 403,未取得逐條原文);若需條號層級引用,須再以人工開啟法條全文確認。
- 前 200 大個人工作許可「不得展延」:此細節來自律所 alert 英文摘要,官方主稿未逐字重述,實務上以勞動部子法/申請須知為準,待子法公告後核對。
來源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 立法院三讀通過』(NDC, ndc.gov.tw/nc_27_39316,2025-08-29 三讀;含前1,500大免2年經驗、前200大逕申、僑外生延居2年免許可、配偶逕申)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行政院, ey.gov.tw,公布日 2025-09-24)
- 法源法律網 法規新訊『總統令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lawbank.com.tw, NID=210595,2025-09-24 華總一經字第11400095401號令;施行日期:第4條第4款第4目後段、第28條、第29條自2026-06-30施行,其餘自2026-01-01施行)
- 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Lee, Tsai & Partners)alert『立法院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leetsai.com,2025;前200大逕申個人許可最長2年不得展延、僑外生延居免許可、配偶工作權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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