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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聯邦 · 外籍勞工與工作許可

美國 H-1B $100,000 補充費遭聯邦地院判定撤銷(D. Mass. 2026-06-08,認定屬越權之『稅』),地院隨即自行暫緩(2026-06-12),政府上訴第一巡迴;費用上訴期間仍續徵

衝擊 高 🔴 存疑 草案 修正
🔴 來源存疑 — 本事件來源尚未經官方核對,僅供 awareness。核實前不得驅動不可逆應對(採購、發文、調薪承諾等)。
變動內容
變動前:H-1B $100,000 補充費依 2025-09-19 總統公告施行中;地院(D.D.C. Chamber of Commerce v. DHS)2025-12-23 曾裁定維持,原告上訴 D.C. Circuit。費用持續執行。
變動後:麻州聯邦地院(D. Mass.)2026-06-08 以簡易判決撤銷(vacate)$100,000 補充費,認定該費實質為『稅』、屬國會權限,總統無權課徵(逾越行政權 / 違反 APA);地院 2026-06-12 自行暫緩(stay)該撤銷令,政府上訴第一巡迴(California v. Mullin, 1st Cir. No. 26-01699)。上訴期間 USCIS 仍可對僅能經領事通報核准之 H-1B petition 續徵 $100,000。截至 2026-06-22 結果未定、爭議中。
事件資訊
公布日2026-06-08 (2026-Q2)
生效日
過渡期截止
覆核人[待指派]
營運衝擊評估
維度等級依據
成本 本費撤銷與否直接決定海外新聘 H-1B 每名是否仍負擔 $100,000 一次性成本。若最終撤銷生效,海外直聘成本回落至數千美元級;但目前因 stay,費用仍續徵,成本未實際下降 —— 規劃面波動極大,須等司法定案。
合規風險 費用法律效力處於『撤銷令已下但被暫緩』的不確定狀態;在第一巡迴裁定前,USCIS 仍要求對僅能經領事通報核准之新 petition 完成付款,缺付款證明仍 deny。誤判費用已失效而漏付會導致整案被拒、損失 cap 名額。
流程系統 招聘 / 移民流程須緊盯訴訟狀態以決定 petition 時點與是否預繳;判定『境外無有效簽證之新 petition』適用範圍的既有流程不變,但須加上『現行費用法律效力』的追蹤節點。
人力結構 若費用最終撤銷,海外直聘 H-1B 重新可行,美國廠(Wisconsin)外籍技術人才補充策略可回調;但在司法定案前不宜據此放寬 sourcing,仍應維持境內轉換 / L-1 等替代路徑為主。
時效 屬高度時效性的進行中司法事件:撤銷令、暫緩、上訴在 2026-06-08~06-12 數日內接連發生,第一巡迴後續裁定可能再次翻轉費用效力,任何 H-1B petition 時點決策須即時掌握最新狀態。
應對動作 2 待指派
動作負責期限狀態
追蹤 California v. Mullin(1st Cir. No. 26-01699)第一巡迴上訴進展與任何 stay/injunction 變更;以法院文件 / USCIS 官方公告為準,確認每一時點 $100,000 費用是否仍須繳付,再決定海外 H-1B petition 的遞件時點。 未指派 待辦
暫緩任何『假設費用已失效』的海外 H-1B 新聘決策;在第一巡迴定案前,規劃面仍以 $100,000 適用為保守假設,並維持境內 change of status / L-1 替代路徑。 未指派 待辦

美國 H-1B $100,000 補充費遭地院撤銷後又被暫緩,政府上訴第一巡迴(2026-06)

本事件為 US-foreign-2025-h1b-100k-fee(2025-09-19 公告之原費用)的司法後續:撤銷令 + 自行暫緩 + 上訴,是獨立於原費用公告的重大司法事件,故另立一事件並回鏈原事件。原事件追蹤的是「費用本身」;本事件追蹤的是「費用的法律效力在司法程序中的翻轉」。

變動摘要

  1. 2026-06-08 撤銷(vacate):美國麻州聯邦地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Massachusetts)以簡易判決撤銷 2025-09-19 總統公告所課之 $100,000 H-1B 補充費,核心理由是該費實質為一種稅(tax)而非入境限制,課稅權屬國會、總統無權課徵,逾越行政權並違反 APA / 三權分立。
  2. 2026-06-12 自行暫緩(stay):同一地院隨即暫緩自己 06-08 的撤銷令,以利政府聲請上級法院審查。暫緩為過渡性質。
  3. 上訴第一巡迴:政府上訴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案號 California v. Mullin, 1st Cir. No. 26-01699)。上訴 / 暫緩期間,USCIS 仍可對「僅能經領事通報(consular notification)核准」之新 H-1B petition 續徵 $100,000
  4. 現狀(截至 2026-06-22):費用法律效力爭議中、未定;撤銷令已下但被暫緩,費用實務上仍續徵。

營運衝擊(對 Foxconn 製造場景:成本/合規/流程/人力)

  • 成本(high):費用最終是否撤銷,直接決定海外新聘每名 H-1B 是否仍負擔 $100,000。撤銷生效則成本回落,但目前因 stay 仍續徵,規劃面波動極大。
  • 合規(high):費用處於「撤銷令已下但被暫緩」的法律不確定狀態;在第一巡迴裁定前,漏付仍會 deny。切勿假設費用已失效。
  • 流程(medium):須在既有適用性判定流程上,加掛「現行費用法律效力」的追蹤節點以決定遞件時點。
  • 人力(medium):司法定案前不宜放寬 sourcing,仍以境內轉換 / L-1 為主。

信賴度(uncertain + 為何給這級)

uncertain:撤銷日(2026-06-08)、暫緩日(2026-06-12)、上訴第一巡迴與案號(California v. Mullin, 1st Cir. No. 26-01699)、以及「上訴期間費用續徵」之事實,均由多家移民律所 alert(Fragomen / Ogletree / WR Immigration 等)交叉一致。但這是一個仍在進行、且關鍵結論(費用最終存廢)未定的司法事件:第一巡迴後續裁定可能再次翻轉。對企業而言最關鍵的變數(費用最終是否撤銷、何時定案)完全未定,故標 uncertain、status draft、effective_date null。

待驗證(人工 verify-queue 重點)

  • 判決原文 / 案號逐字核對:本檔以律所 alert 整理為主,未取得 D. Mass. 判決全文與正式 docket 號;第一巡迴案號(26-01699)與當事人名(California v. Mullin)以 WR Immigration alert 為準,須對法院 PACER / 官方文件核對。
  • 暫緩效期:部分來源提及 06-12 暫緩僅至 06-18(過渡至上級法院審查),後續是否延長 / 第一巡迴是否另發 stay,須持續追蹤確認「每一時點費用是否仍須繳付」。
  • 金額 / 適用範圍未變部分:$100,000 金額與「境外無有效簽證之新 petition / 僅能經領事通報核准」之適用範圍沿用原事件 US-foreign-2025-h1b-100k-fee,本檔未重複造數字;以原事件為準。
來源
  • USCIS — Work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 H-1B Specialty Occupations(uscis.gov,訴訟期間費用適用範圍指引)
  • Fragomen — District Court Temporarily Stays Order Vacating $100,000 H-1B Fee(fragomen.com,2026-06)
  • Ogletree — Trump Administration Appeals Ruling Striking Down $100,000 H-1B Fee Requirement(ogletree.com,2026-06)
  • WR Immigration — Court Temporarily Reinstates USCIS Authority to Collect $100,000 H-1B Consular Processing Fee Pending Appeal(wolfsdorf.com,2026-06);案號 California v. Mullin, 1st Cir. No. 26-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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