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 · 外籍勞工與工作許可
越南 Decree 219/2025/ND-CP 外籍勞工新制:work permit 審理縮至 10 工作日、<90 天豁免、發證權下放省級(2025-08-07 生效,取代 152/2020)
衝擊 中高
🟡 官方解釋
已生效
新增
變動內容
變動前:依 Decree 152/2020(經 70/2023 修正),work permit 審理約 20 工作日、發證權集中、短期豁免限每次 <30 天且每年 ≤3 次、專家須學位+3 年經驗、技術工須 5 年經驗、跨省須另辦。
變動後:Decree 219/2025/ND-CP 自 2025-08-07 起:審理縮至 10 工作日、發證權下放省級人委會、可線上同時申辦 work permit + 無犯罪紀錄、短期豁免放寬為年度累計 <90 天、專家降為學位+2 年經驗(優先領域 1 年)、技術工降為 1 年訓練+2 年經驗或 3 年經驗、同雇主持證者經通知可跨省工作。
事件資訊
營運衝擊評估
| 維度 | 等級 | 依據 |
|---|---|---|
| 成本 | 中 | 審理提速與線上整合降低外派/外聘的滯留與重工成本;<90 天豁免讓短期技術支援/稽核/設備調機免辦證,省規費與代辦費。但人數規模有限,非結構性成本變動,故 medium。 |
| 合規風險 | 高 | 無過渡期,2025-08-07 起所有新申請即須依新制;豁免案須於到職前 3 個工作日通知主管機關,跨省工作亦須事前通知。漏通知即屬違規,台越大廠外籍流動量大,合規介面(HR SOP / 表單 / 通知時點)須立即改版。 |
| 流程系統 | 高 | 發證權由中央下放省級人委會,北江/北寧等廠須對接當地省級窗口而非舊集中窗口;線上同時申辦 work permit + 無犯罪紀錄改變既有作業流程;豁免/跨省通知須建立新的事前通報節點。 |
| 人力結構 | 中 | 專家經驗門檻 3→2 年、技術工 1 訓+2 經或 3 經,擴大可聘任外籍技術/管理人才池,利於越南廠技術導入與外派幹部部署;對本地基層雇用無直接影響,故 medium。 |
| 時效 | 高 | 已生效且無過渡期,舊制申請流程即刻失效;HR 須在當期內完成 SOP、省級窗口對接與通知時點調整,延誤將導致外籍到職延宕或違規。 |
應對動作
| 動作 | 負責 | 期限 | 狀態 |
|---|---|---|---|
| 盤點越南各廠(北江/北寧等)現行 work permit + 豁免案件流程,改版 HR SOP 以對接省級人委會發證窗口與線上同時申辦(WP+無犯罪紀錄)。 | 越南廠 HR(外籍事務) | — | 待辦 |
| 建立「短期 <90 天豁免」與「跨省工作」之事前通知機制(豁免到職前 3 個工作日、跨省事前通知),納入外籍到職/調動 checklist。 | 越南廠 HR(外籍事務) | — | 待辦 |
| 依新門檻(專家 2 年/優先領域 1 年、技術工 1 訓+2 經或 3 經)重評現有與規劃中外籍技術/管理職的證件可行性,更新聘任與外派評估表。 | 越南廠 HR(外籍事務) | — | 待辦 |
越南 Decree 219/2025/ND-CP 外籍勞工新制:work permit 審理縮至 10 工作日、<90 天豁免、發證權下放省級(2025-08-07 生效,取代 152/2020)
變動摘要
越南政府於 2025-08-07 發布並同日生效 Decree 219/2025/ND-CP,完整取代 Decree 152/2020/ND-CP 及其修正令 Decree 70/2023/ND-CP,無過渡期——自 2025-08-07 起所有新申請一律依新制。主要變動:
- 審理提速:完整申請件受理後,主管機關須於 10 個工作日內審核需求並核發 work permit(舊制約 20 工作日)。
- 發證權下放:核發、補發、展延、撤銷 work permit 及豁免確認之權限下放至省級人民委員會。
- 線上整合:雇主可透過國家公共服務入口網同時線上申辦 work permit + 無犯罪紀錄證明,兩者以電子形式同時交付。
- 豁免放寬:短期外籍工作者若一曆年(1/1–12/31)累計在越工作 < 90 天即豁免 work permit(舊制限每次 <30 天且每年 ≤3 次);豁免案須於到職前 3 個工作日通知主管機關。Article 7 豁免情形擴增至 15 類。
- 門檻放寬:專家由「學位 + 3 年經驗」降為「學位 + 2 年經驗」(優先發展領域僅需 1 年);技術工(technician)放寬為「完成 1 年職訓 + 2 年相關經驗」或「3 年相關經驗」(舊制較高)。
- 跨省工作:同一雇主之持證外籍員工,經向擬工作之省/市主管機關事前通知(至少 3 日前),可跨省工作,免重新辦證。
營運衝擊(對 Foxconn 製造場景:成本/合規/流程/人力)
- 成本(medium):審理由約 20 縮至 10 工作日,加上線上同時申辦無犯罪紀錄,縮短外派/外聘人員到職前滯留與往返重工;<90 天豁免讓短期技術支援、設備調機、稽核、教育訓練等任務免辦證,省規費與代辦費。惟外籍相對本地基層為少數,屬效率改善而非結構性成本變動。
- 合規(high):無過渡期,2025-08-07 起即須依新制;豁免案與跨省工作均新增「事前通知」義務(豁免到職前 3 個工作日、跨省事前通知)。台越大廠外籍流動量大,漏通知即屬違規,HR 合規介面(SOP、表單、通知時點)須即刻改版。
- 流程(high):發證窗口由集中改為省級人委會,北江/北寧等廠須改對接當地省級窗口;線上「WP + 無犯罪紀錄」同時申辦改變既有作業;豁免/跨省通知須建立新的事前通報節點與責任人。
- 人力(medium):專家經驗 3→2 年、技術工門檻下降,擴大可合法聘任之外籍技術/管理人才池,利於越南廠技術導入與外派幹部部署;對本地基層雇用無直接影響。
信賴度(official + 為何給這級 + 哪些已驗/待驗)
定為 official。理由:Decree 編號(219/2025/ND-CP)、發布暨生效日(2025-08-07)、取代 152/2020 與 70/2023、10 工作日審理、<90 天年度累計豁免、發證權下放省級、線上同時申辦、專家 2 年(優先領域 1 年)、技術工 1 訓+2 經或 3 經、跨省經通知可工作——以上各點皆由 3 個以上獨立來源交叉一致(Vietnam Briefing、Duane Morris、Viet An Law、KPMG、EY/Crowe/Apolat 等四大律所與在地所 alert),且官方英譯(luatvietnam.vn)之標題與日期已核對一致。
未升至 statute 的原因:尚未對越南官方公報(Công báo)或政府入口網之 Decree 219 逐條全文核對個別 Article 編號與條文用字(如 Article 7 豁免 15 類之逐項、各門檻所在條號),目前細節以官方英譯標題 + 律所 alert 為主要依據。
待驗證
- Article 條號:豁免 15 類所在之 Article 7、各審理時限與門檻之確切條/款編號,尚未對官方全文逐條核對(律所 alert 一致指向,但條號本身未逐一核)。
- 舊制基準數字:「舊制約 20 工作日」「舊制專家 3 年 / 技術工 5 年」係律所 alert 對 152/2020 的對照陳述,未回溯核對 152/2020 原文條文。
- 3 個工作日通知:豁免案「到職前 3 個工作日通知」之確切計日方式(工作日 vs 曆日)以英文 alert 表述為準,未對官方原文用字核對。
- 上述未核項不影響核心事實(編號/生效日/取代關係/10 工作日/<90 天豁免/下放省級)之可信度,故整體維持 official。
來源
- Vietnam Briefing(Dezan Shira), Vietnam Work Permit Regulations: New Rules from August 2025(2025-08)
- Duane Morris Vietnam Blog, Decree 219 – Regulating Foreign Workers in Vietnam(2025-09-03)
- Viet An Law, Decree 219/2025/ND-CP on Foreign Workers in Vietnam(2025)
- KPMG Vietnam, Decree 219 regulating foreign workers working in Vietnam(2025-08)
- english.luatvietnam.vn, Decree No. 219/2025/ND-CP dated August 07, 2025(官方英譯,標題與日期已核)
查證簽核 / 內容修正回報 未驗證
查證簽核
未驗證
尚未簽核
內容修正回報
查證發現內容有誤?填「建議改法」→ 該區維護者套用後 commit(content_hash 變動會自動逼複核)。